许常海;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明晰刑事保护边界,确保刑事保护与行政保护、民事保护有效衔接,依法精准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必要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理念问题展开研究。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理念的确立应以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发展趋势及现存问题为基点,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案例是梳理问题、凝练理念的最佳视角。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应当遵循权利本位理念,重视民事不侵权抗辩事由,厘清刑事保护的法益及边界;坚持专业审判理念,将刑事案件纳入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中,确保刑事案件质效及刑事保护功能充分发挥;秉持系统保护理念,做到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有机衔接,明确刑事保护的后盾性及保障性地位。
2026年04期 No.529 112-13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60K] [阅读次数:0 ] 赵凌峰;在环境司法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类型案件涉及环境公共利益,判项履行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具有可执行性,避免环境公益损失进一步扩大。实践中,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执行效果受到多重因素影响。环境行政机关的履职程度仍存在提升空间,公益诉讼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亦需进一步精准。这些因素导致有的履行判决内容还不够具体明确,对更好实现公益诉讼目的产生一定影响。人民法院案例库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与参考案例为破解这一问题提供了实践样本,即从案例背后蕴含的裁判思维和效果中,凝练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的具体化规则:一是从职权依据、时限标准、履职效果、阻却事由等四个方面对环境行政机关履职程度进行全面审查;二是诉讼请求的精准性直接影响环境司法裁判的可执行性与环境公益保护的实效性,应当充分发挥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事后救济”与“事前预防”的双重功能,紧扣职权依据、呼应检察建议、聚焦全面履职,精准提出诉讼请求,并以诉讼请求的精准化引导履行判决内容的具体化;三是围绕个案请求权基础开展抗辩审查,重点审查是否存在非不当履职原因、是否已全面履职、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是否存在不可抗力事件等情形。同时,应当尊重客观实际,统筹考虑环境要素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确保作出涉履行依据、方式、时限、效果等实质性内容的履行判决,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6年04期 No.529 131-14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20K] [阅读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