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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后,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先后对其中的环境公益诉讼、消费公益诉讼做出了更加明确与具体的规定。对环境公益诉讼而言,实施1年来的实践经验需要加以总结和完善。而刚刚颁布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解与适用也需要明晰。此外,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是否可以借鉴经验丰富的域外国家的经验?本期特别策划邀请资深法官和相关学者对围绕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本期特别策划推送以下4篇文章,敬请关注。

     1.我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新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理解》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 程新文,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冯小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关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长;

       李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

     2.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司法实践与反思

作者: 孙茜,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

      3.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问题研究--以不同环境利益的交织与协调为切入点

作者:肖建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宋春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4. 澳大利亚公益诉讼制度的新发展与启示

作者:林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在读博士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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