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制度是关于“民告官”的法律、原则、规定以及理论的有机体。推进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改革,保证行政诉讼的公正、公平、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结合中国实际,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实现了若干重大制度创新,是一次成功的修法。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年来,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效显著。于此同时,行政诉讼仍面临许多问题,行政诉讼领域的改革任重而道远。本期特别策划约请资深法官、专家撰文讨论,希望广大读者籍此对相关司法实践情形及发展走向有所了解。
本期特别策划推送以下4篇文章,敬请关注。
1.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年回顾与展望
作者: 耿宝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长,法学博士。
2. 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与行政审判体制改革
作者: 程琥,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学博士,社会学博士后,研究员。
3.新《行政诉讼法》中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审查与判断
作者:史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曹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
4. 新《行政诉讼法》中几种特殊类型诉讼的判决方式
作者:侯丹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上海交通大学法学硕士。